新華社銀川10月26日電(記者任瑋)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日前對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若干規定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要求全區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引以為戒,把中央和自治區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通報的5起典型問題是:
      自治區新華書店原副總經理違規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給職工發放福利。自治區黃河出版傳媒集團黨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新華書店副總經理職務。違紀資金收回上繳國庫。
      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辦公室原主任違規收受自治區新華書店贈送的購物卡,將部分作為福利發放給幹部職工,部分自己私自留用。自治區黨委有關部門免去其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辦公室主任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收回上繳國庫。
      賀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所所長擅自變更上級組織培訓的時間地點,違規組織職工及家屬到海南旅游。賀蘭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海原縣公安局紀委原書記在調查核實網上反映的縣公安局交警在高速公路執勤打人問題時,工作不認真,嚴重失職。海原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海原縣委免去其海原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職務。
      中衛市17名機關幹部收受某公司贈送的中衛市水上運動中心游泳卡、游泳券。中衛市紀委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誡勉談話。所有消費由個人承擔。
      據瞭解,截至8月底,寧夏共查處各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若干規定的問題110個,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22人。  (原標題:寧夏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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