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才發現,丈夫背著她買車買房還買了百萬理財產品;傷心的她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本報通訊員 陶琪薑 本報記者 周文丹
  “只要兩口子好,他做什麼我都支持。”這是何女士一貫的人生信條。於是,3年前,丈夫以賣房為由,哄得她分割財產假離婚,她同意了。
  既然離婚只是個形式,協議自然也是簡單應付的。其實,瞞著何女士,秦先生的“小金庫”中還有商鋪、車子、銀行理財產品……
  直到去年,大反轉來了。何女士從兒子口中得知,丈夫還有個“漂亮阿姨”。這口氣哪還咽得下。“人都不是我的了,財產一定要分清楚!”她決定重新爭取自己的權益。
  為了賣房
  丈夫提出分割財產假離婚
  何女士和秦先生結婚十多年,育有一子。秦先生經商,收入不錯,何女士有份比較輕鬆的工作,主職在家教育孩子,侍奉公婆。
  3年前,秦先生說,做生意需要現金周轉,想把一套在外省的夫妻共有房屋套現,提出了假離婚。“房子是寫在我們兩人名下的,要賣房兩人都得過去簽字。你也跑過去的話,就太累了,不如我們先假離婚,我一個人過去就好了。”
  何女士一直信奉“只要兩口子好,他想做什麼我都支持”,一口答應。
  夫妻倆去民政部門辦了離婚手續。可辦好後秦先生才發現,房子歸屬問題沒有寫明。兩天后,兩人又去辦了復婚,重新擬定了財產分割協議後,第二次去辦了離婚手續。
  先離婚,後複合,再離婚,這前後一番折騰,何女士沒有一句怨言。
  “小三”出現
  妻子這才醒悟被丈夫騙了
  這份協議是這樣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外省的房產歸秦先生所有,寧波的一套自住房歸何女士,另一套在寧波的空置房歸秦先生。
  離婚後,秦先生再也沒提復婚的事,何女士也不問,兩人還和以前一樣同吃同住。
  直到去年8月份,何女士從兒子口中聽說“爸爸有個‘漂亮阿姨’”,這才醒悟被騙了。她找“丈夫”對質,秦先生承認確有此事,而且和對方已交往很多年。
  這下,何女士不淡定了,“我不能人財兩空!這麼多年我不過問生意上的事,也不清楚夫妻名下有多少共同財產,但肯定不止這三處房產。第一份離婚協議寫得太倉促,我要重新爭取自己的權益!”
  兩口子形同陌路
  二上法院重新分割財產
  果然,在整理房間時,何女士翻出了一張商鋪的房產證,這是秦先生與人合買的,市值約50萬元;另有一份越野車保險單。
  去年9月,何女士拿著這些證據去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他還有某銀行的儲蓄卡。”根據何女士提供的線索,法院調查發現,秦先生還購買了100多萬元的銀行理財產品。
  法院調解時,對於商鋪、汽車的分割,秦先生都沒有異議,同意兩人各占一半,可提起100多萬元的銀行理財產品時,秦先生急了,怎麼也不同意分割。“3年前離婚時就寫了協議,沒有提及銀行理財產品,這是我的個人財產,她沒有權利分。”
  今年5月,海曙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兩人都到場了,可沒朝對方說過一句話。
  海曙法院一審審理認為,雖然秦先生是以個人名義購買的理財產品,但這是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買的。另外,何女士發現這份尚未分割的共同財產的時間,至起訴時並未超過2年的訴訟時效,因此法院認為應當予以分割。
  海曙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後,秦先生不服提起了上訴。近日,寧波中院二審維持原判,認為何女士有權分割這筆銀行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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