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3日電 美國政府負責人日前透露,日美兩國政府原定於今年年底完成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修訂工作可以推遲至明年4月前後。日本共同社分析指出,美方之所以同意將指針修訂時間推遲至2015年4月前後,是因為與堅守此前達成一致的今年年底這一期限相比,美國更重視能在新指針中明確寫入因安倍內閣解禁集體自衛權而改變的日美合作內容。
  據報道,日美兩國政府計劃把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日本內閣決議反映到本次修訂的內容中。新指針出台時,日美還將舉行外長和防長出席的“日美安保磋商委員會”(2+2)會議。
  關於日美原定的今年年底這一期限,美方稱“並非(最終)期限而是目標”(美國助理國務卿拉塞爾所稱),表示同意延期至明年,而此次是美政府負責人首次提及明年4月前後這一具體日期。
  共同社指出,然而,日本執政黨內部要在有關集體自衛權等安保法制建設的討論中統一意見並非易事。即使修訂推遲至2015年春天以後,集體自衛權能在新指針中得到多大程度的反映也難以預料。
  安倍內閣剛剛於今年7月通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了集體自衛權。因此,本月8日公佈的新指針中期報告指出,將在新指針中“恰當反映”行使集體自衛權時的日美合作內容。
  共同社稱,為了規定行使集體自衛權時自衛隊如何使用武力,需要對《自衛隊法》等進行修改。目前修訂法律的論點尚未完全得到梳理,若在今年年底敲定寫入新指針的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具體情況,將會造成過於草率的印象。
  據報道,美國政府負責人並未排除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舉行“2+2”會議的可能性。然而,考慮到日本方面遲遲未能完善與解禁集體自衛權相配套的安保法制,美方顯示出將靈活應對,以便將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內容明確反映到新指針中的姿態。
  報道稱,上述負責人同時指出:“如果(修訂)繼續推遲,對日美雙方而言都缺乏建設性。”安倍政府或必須儘快做出應對。
  據瞭解,日本自民黨內要求制定新法的呼聲很強,但公明黨內有意見指出,應保留《周邊事態法》以對自衛隊海外活動設置地理上的限制。
  基於新的“武力行使三大條件”,在本國未受攻擊但存在“威脅日本存立的明確危險”等情況下,集體自衛權將獲准行使。為了使自衛隊能採取防衛行動,日本將對《武力攻擊事態法》和《自衛隊法》等進行修訂。  (原標題:日媒:美同意推遲修訂防衛合作指針 系更重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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